如何规划
的排烟口与送风口
一般情况下,排烟系统的风机宜单独设置,排烟风机的位置宜处于排烟区的同层或下层。比如说在隧道,
不能距离隧道的边壁太近,避免影响通风效果。
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按《高规》要求,宜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有的工程在上述部位同时又采用了自然排烟,导致火灾情况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自然排烟窗同时开启时,防烟楼梯间难以形成正压,达不到防烟效果。
按规范要求,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目前很多设计的合用正压送风系统没有设计压差调节装置,无法形成楼梯间的余压值高于前室。
有相当一部分工程,尤其是大型购物区设置机械排烟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在吊顶下设置挡烟垂壁,有的地下室虽然采用建筑的梁作挡烟设施,但排烟系统的排烟口未按规范要求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而是设在梁的下面。这就很不合理。
有的竖向防排烟系统的送风口采用固定百叶窗式常开风口,风口规格尺寸基本一致,造成各层送风口的风量风速严重不平衡,离风机较远的送风口的风量不足,甚至末端的送风口的风速、风量接近于零。
针对上述因为不合理规划设置
的排烟口与送风口而导致的通风排烟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我们在实际安装使用时应注意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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